关于fanshion II

偏执狂小姐 发表于 2008-09-24 22:53:00

在历经了无数天涯时尚强人的自秀贴+欧美明星街拍+米娜街头snap后,我这样一个时尚迟钝儿终于悟到:fashion是一种化平凡为神奇的力量。潮流是有的,但那是拿来让你的风格与时俱进的;最in单品是需要的,但one piece年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搭配才是硬道理。

当我明白这一点时,便看穿了那些品牌也不过是在在别人流行过了的东西里拣拣挑挑,拿那么个一星半角的剩余价值就无限放大。想别人一溜水的服装小作坊干的是什么?干的不也是这个吗?人家还敬业很多,不光紧跟脚步,而且也实在,什么quality卖什么价。

所以,我义无反顾地头也不回地投奔了时尚小店。几经洗礼,总算找到了几家心头好。这些小店无一不是老板亲自每周天南地北的去淘货,个个店员都跟秀场里长大的一样,总让身为顾客的我很惭愧,自己实在是太土啦!而且逛着逛着,发现这些店员还满嘴跑术语:什么短T配工字背心呀,长款T搭碎花蛋糕短裙呀,什么今年一定要买角斗士鞋云云。那天我一进店门,熟悉的店员就跑来说,哎呀,你这条铅笔裤搭平底鞋真是欧风死了~正美着,她又补一句:但配流苏平底短靴会更好看哦!@_@

我恨她们无孔不入地跟我普及流行常识,害我总觉得自己在这条路上落后好多;我又爱她们如此诚心实意的把任何fashion小事当头等大事来看待,认真给每一位顾客参考意见。至少,可以告别千人一面了。

总之,懂什么是潮流懂哪里能找到潮流就ok,但至于followfollow那是你对自己风格和需要的把握问题。关于fashion,你才是主导者。

P.S.爆个小花絮。我发现不少的时尚小店店主或店员是男性,而且,在他们毫不掩饰的表现下,我确定他们是gay。我不知道性取向和taste是否有直接关系,但不争的事实就是同性恋的男人确实更多才华横溢之辈,至少也有一个好品位。Anyway,请继续发挥此特点,也算造福广大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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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fashion I

偏执狂小姐 发表于 2008-09-24 22:50:37

两年前,我还是不折不扣的shopping mall饭。一当然是出于自己不会还价与其被小店宰不如让大商场赚个明明白白的心理,另一个原因现在想起来,怕是实在缺乏识别真伪fanshion的能力,只能随波逐流。所以才会在以下一系列大路货品牌里狠狠沉沦过一段日子。为了纪念逝去的银子,瞎说几句,供君参考:

艾格:最大的风格是没有风格,市面上流行什么就copy什么。曾听“only”的导购小姐无比讥讽的说:艾格呀~,都不需要设计师的。当然,也没几个中国品牌是100%的自主设计,不过恼人的是,凭什么都卖原创的价格呢?

onlyvera moda这两家连着那个“jake jones”听说都是一家的。网上传言,这几个品牌进货都是按斤称。这估摸不太可信,但这几家衣服的质量确实都很一般。“only”和“vera moda”基本属一个系的,亮片、突出的饰物、朋克风、摇滚风,大黑大红大紫。简直是OL killer,但适合画熊猫眼涂黑色口红时穿。

淑女屋:哎,这个牌子倒是有风格,但如果你没有土到极致的先天条件或吕燕那样的超级国际范儿就别穿了。不然你是镇不住那种扑面而来的乡土气的。要知道,多少城市姑娘被整成了八十年代的打工妹啊~

依恋:一直以青春女学生style为主打,格子、条纹、polo衫、超短裙。美则美矣,但毫无灵魂。说得抽象点,就是太主旋律了。

Twniee & Winee如果说“依恋”是青春化,这只小熊走的就是幼儿化的道路。同样是polo衫这家的颜色要明亮很多。很适合用来作为打底装或实在是配不出新花样时的basic款,但花这个价格做这个功效,实在是划不来。去年我同事在这家破天荒打五折的时候抢购了一件长款的格子呢大衣,1500百多还甚为欢喜。我就纳闷了,这几年前满大街的款怎么绣了只小熊就身价三级跳了呢?

当然,不能一杆子打翻一船人,这些品牌偶尔也不乏精品。我想强调的是他们的性价比实在是低了点,而且撞衫几率很高。关于fashion,你值得拥有更独一无二的东西。

关键词(Tag): fashion 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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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画像

偏执狂小姐 发表于 2008-09-22 21:04:52

看到大家都贴出了自己的画像,我也跟着起劲。

但事实再一次证明,我是没有啥绘画细胞滴。这张画你要说是我,老实说我也不信。

本来还打算把GG一起给画了的,还是算了,不要去祸害人家了。



地址在这里,欢迎大家试一试:
http://www.faceyourmanga.com/homepage.php?lang=eng
关键词(Tag): 自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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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题III

偏执狂小姐 发表于 2008-09-06 22:11:40

信马由缰的写点吧。

过去三个星期,我和他分隔两地,日子过得缓慢又煎熬。想起老外有一句用来形容对方是真命天子的话,叫:“You complete me.”那么“不完整”便是我此阶段最大的感受。刻意忽略这种“不完整”,但想念还是会在最不设防的某个缝隙里,嗖的钻出来,直直打在脸上,几乎让人落下泪来。

而这个像是空了一半的城市,在分别的那天,天气突然转凉。往年横霸整个八、九月的夏天,今年被秋雨打了个措手不及,只好潦草收场。嗯,实在是太配合气氛了。周末的下午,为了躲避那种身边空荡荡的感觉,我会一个人混在人群里,走上长长的路。逛街、喝东西、做头发,通过一系列女人的腐败活动和最终酸痛的腿,我会感到比较踏实,至少一天又过去了。

当然也和朋友聚会,好久不见的大伙儿一起吃吃喝喝,东扯西聊,比想象的还要愉快。说真的,有的朋友真是可爱,她会让你觉得平常我们只是在假装成年人,其实壳底下还是那个丫头片子。而有的朋友呢,即使不太熟,但因为认出了彼此是同类人,而像共同拥有了一个小秘密,微笑着心照不宣。很早以前我就知道,自己总是会不由自主地喜欢这些思想纯粹,个性自然的人。和他们呆在一起,舒服得很。

然后,利用这段日子的“清闲”,我加倍努力的看书、看碟。总结出一个快乐偏方:

简单的生活,健康的人,健康的爱。

说得是虚了点,详情请参见《老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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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是家园

偏执狂小姐 发表于 2008-08-27 22:06:27

一群同事交流买房心得,其中两女已分别拥有三套房产,被大家戏虐为包租婆。她们的好房关键标准为:价格便宜、位置方便和小户型。不错,很实惠。而我,由于有着和她们几近相反的偏好而惨遭讥讽。嗯,让我鼓足勇气说出来:我希望我的房子是“三有”——有楼梯、有阁楼、有露台,外加小区精美绿化,不要蜂窝房不要豆腐块。当然,在此条件上越便宜越好。

包租婆甲:房子要那么大干嘛?不就是吃饭睡觉~
Me:Come on, 何止……
包租婆乙(慢条斯理地):我倒从不认为因为买了好楼盘的房子,地位就会变得有多高……
Me:有的会有的不会。高档小区里也有菜农户,经济适用房小区倒常出入跑车。
包租婆甲:那你干脆去买别墅好了!
Me:买得起的话我会买的。
包租婆乙(好笑的神情):那你是不是还想要个swimming pool啊?
Me(一脸无辜):WHY NOT?!

唉~有时候,我真的是对人们自以为是的“不虚荣”表示惊讶。

都这个时候了,当人们一边可以理所当然地买第二套房、第三套房甚至更多时,却还对追求比平均水平略高的生活标准而投以炫富、不实际乃至虚荣的判断。这就类似于认为穷人就比富人更有可能获得真正幸福的理论一样脱离时代。对于把房子仅仅作为一个吃饭睡觉地方的人,对于把买房当做投资手段的人,我是无法让他们认同“买房就像选生活伴侣”这样一隐喻。但当我用力所能及而且远远低于别人几套房总和的价格,买下一套比较大、比较好的房子时,别人也无需置喙。这是我最掷地有声的对于生活方式的表达:我买的是家园!

想起几年前,我还在新加坡勤工俭学时给一小孩做家教。学生家境不错,住在郊区的高尚住宅里。每次我都要坐地铁横穿整个岛国,然后还要沿着内河步行十几分钟才到他家。但就是那段步行的路程让我十分享受。一边是青草连天,一边是河水叮咚,河对岸连绵开去的大片红顶连排别墅,让夕阳给勾勒出了个金色轮廓。紧挨着河的这排人家可谓得天独厚,他们的后院就直接敞向这幅朗天碧草流水view。常有人呼朋引伴地在院子里举行BBQ party,频频举杯,高声谈笑,更有甚者边弹吉他边唱歌。这场景常让坐在对岸的我,看得啃面包都啃出了牛排味,而这一切正是我对幸福生活的第一次具象化。

而我不能想象一个只能提供睡觉、做饭和洗浴这些基本活动空间的房子怎么可以承载这一幅众乐乐的逍遥图?更别说家里各成员的私密空间了,什么你的书房我的画室,请别说笑了,要么客厅要么卧室,自己看着办吧~而我也看过报道说,不少男人在宝宝出生后,工作场地不得不从卧室搬到客厅,最后沦为厨房。一方面,我为这些男人甘为妻儿牺牲的精神鼓掌,另一方面我感叹其在家也不能自由舒展的可怜。要什么时候三室房、四室房不再被夸为“豪宅”,什么时候所谓“功能划分”不再只是地产商的噱头呢?而又要什么时候我们能意识到追求更高的标准和创造更好的生活才是我们坚定不移的奔小康呢?

到目前为止,我们只比“一个屋顶四面墙”的源头前进了一点点。

回头想一想,从法国路易十三的凡尔赛宫到德国路易二世的天鹅堡,从贾府的大观园到乱世佳人的十二棵橡树园。从现实到小说,本应是死物的建筑因为倾注了人的爱恋,见证了太多悲欢聚散,而成为一段历史的再现或一个家族的印记。现代社会,如你如我,都不大可能拥有城堡或庄园。但既然有选择,我会让这套房子从一开始就更接近美丽、舒适和完善。我会视她如任何一座世界古堡,我既是女主人也是总管家,致力服务于不断让我和我的家人能在其中生活得既悠游自在又温馨和睦。

在此庄严发誓,我将从此誓死捍卫家园稳定:从梅雨季节的蛀虫到十七八的小狐狸精。

关键词(Tag): 幸福生活 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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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看的书

偏执狂小姐 发表于 2008-08-25 22:04:10

工作再shit,生活再sweet,书还是要看滴。

汇报如下:

小姨多鹤》:典型严歌苓的拿手题材小说。模式=动荡的大环境+奇异女子的曲折人生。故事本身就不错:日本姑娘多鹤在抗日战争胜利的前夕被按斤称两地卖给了中国男人张二孩当生养工具。随着历史浪潮跌宕起伏,多鹤、二孩和二孩的原配——小环这三人被命运扭出了一条看似不可思议实则符合人性的感情线。从《扶桑》到《第九个寡妇》再到如今的《小姨多鹤》,严歌苓笔下的女主人翁都有一个共同点:执着到近乎痴的爱恨和朴素又热烈的鲜明个性。

一句话书评为:好看的书!

黑质三部曲《黄金罗盘》、《魔法神刀》和《琥珀望远镜》:第一部的同名电影早已拍完、上映和落幕了。引起的反响,至少在中国是平平。电影确实是不咋地,不知道是真的限于篇幅还是导演低估观众理解力,总之第一部最精彩的后半段完全没拍。也难怪乎大家把它当作儿童电影。其实,全套书涉及了很多宗教、物理学及哲学方面的内容,而且更重要的分界点在于:它的主要角色不是单一的非黑即白。这套不得不归于“魔幻”的小说由于有十分庞大及复杂的背景体系作为烘托,再加上人物细腻立体的性格刻画,使得我宁愿把它当成一部历史书来读,一部真实记录传奇历史的史书。另外,不得不说说我的心头爱——第二部才出场的男主角,真是个完美少年啊~沉默、坚毅并且智慧,闯荡江湖的最佳排挡。

一句话书评:《哈利波特》和《魔戒》的综合精华版。

巴别塔之犬》:因为书名被我误解为这是一个人和狗的温馨故事而将其束之高阁大半年,开卷后大呼后悔,怎么不早看?!故事挺伤感:一个语言学家的妻子莫名其妙自杀了,唯一在场的是他们的爱犬。伤心的男人突发奇想开始训练这只狗说话,他要知道妻子自杀的真相。狗狗没有学会说话却惨遭变态毒手,真相倒是在对往事一点一点地挖掘中逐渐清晰。最亲密的人总是以为彼此心事昭然若一座人人可见的巴别塔,但真的吗?误解、争吵乃至绝望,都来源于我们自以为是的了解和被忽略的忽略。但说真的,看完后,我除了心痛那只狗,还可怜这个男人。无论如何,让深爱自己的对方如此受苦实在是过分自私。

一句话书评:一本细腻的疗伤实录,适合失恋的人,提醒自己没有过不去的痛。

叶倾城的《优雅地低于爱情》、《情感的第三条道路》和《不要脸要趁早》:真想推荐的到不是这几本书而是叶倾城的文字,只不过恰好过去几个月淘了她这几本杂集回来。她前期的文章现在读起来多多少少有点诗意到近乎老土的意味。她最近的杂文倒是或赞或损,总是话锋一转,颇有点一笔在手,任我游刃的感觉。是个遣词造句的熟练工。市面上尽是识得三千字就动笔写书的人,通篇都是小学生造的句。偶尔看看叶倾城的文字,当是洗浊也好。

一句话书评:女人的床头书,短小精练,即拿即放,推荐给不喜好大部头的你。

源氏物语》:买书前,我惭愧于现在才看;买书后,我感叹年轻时的英明。

一句话书评:这怎么成的世界名著?

本来还有几本得说上两句的,但眼睛实在累,下次好吗?

关键词(Tag):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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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只是一个人

偏执狂小姐 发表于 2008-08-24 01:57:35

开始时都是一个人,一个人逛街、一个人看书、买唱片,甚而独自看电影。她从来不觉得一个人有什么不好,本来就是赤条条的来赤条条的走,谁和谁又能始终相伴呢,她想。所以,对于女孩子凡事惯而结伴而行的举动,她总觉得不可思议。连最私密的如厕沐浴都要吆喝着一起,她直觉的摇头婉拒,常弄得两相尴尬。因此,多多少少,她是有点游离在大伙儿之外的。别人觉得她太清清冷冷,她却喜欢那独一份的滋味。

 

然后,大概在上帝的安排里谁也不应该是孑然一身的吧,她遇到了他。那是电影院的下午场,她最喜欢的时段,没有穿来走去的黑影也没有不合时宜的手机铃声。捧着一大桶爆米花,对着大屏幕的她时而屏气凝神时而咧嘴乐呵。屏幕的反光晕开了她上衣的那团白,衬得她的脸起了层珍珠般的雾。远远看上去就像话剧舞台上的女主角或宇宙洪荒里唯一的亮光。把斜坐在两排后的他看直了眼,早忘了电影情节。未加思索地,散场后,他便走向了她。初初还有些犹疑,不知如何开场,但一旦对上她那双未经情事的眼,他就知道,这是一场于她注定要陷落的追逐。

 

最开始,她不是不疑惑的。这个高大帅气的男孩子如带着雨后阳光般地走向她,到底是玩笑还是命运?但很快地,她便臣服了。一半是因为男孩子显而易见的魅力,另一半,而另一半来自女孩子自个的认为:他和她本质上是同一类人!不然,他们怎么会相遇在最应该呼朋引伴的电影院呢?而且相识后,他还不止一次地说过他是多么享受独处的时光,太多人的场合,总是那么嘈杂和那么地不知所以然。

 

接下来,便是轰轰烈烈、如胶似漆的恋爱。那段日子,她几乎再没有过一个人的时光。他们形影不离地一起逛街、购物、喝茶、吃饭,当然,还有看电影。地点都是她熟悉的地点,但感觉再也不一样了。不论周围有多少人有多么喧闹,当他们眼神相遇,当他们靠在一起,仿佛就有一层看不见的薄膜把两人隔离起来,整个世界,只有你,只有我。

 

暗地里,她感谢过上帝好几回,遇上个情投意合的人多么难,这不是命定是什么?

 

再后来,像大多数最初的感情故事一样,事态急转而下。他看似偶尔地抱怨起千篇一律的约会内容,他间或要去参加这或那的朋友聚会,最后,她几乎半月见不到他。再愚钝的人也知道事情不对,她开始反省:到底问题出在哪里?她没变,他也应该不会突然改变,那到底是什么变了?想想又宽慰自己,只是一时的疏离吧,时近时远大概也是恋爱必经的过程。

 

直到,他约她,说出来谈谈。

 

开篇便是一句:“我们分手吧。”

 

字字沉甸,字字都砸在她心里,一个又深又重的血窟窿。

 

“为什么抱歉?你爱上别人了?”

 

“没有,没有别人。”

 

“那是不爱我了?”

 

“不,我还是爱,我只是……”

 

“只是什么?”女孩急切追问。如果相爱,还有什么能成为问题呢?

 

“我只是不如你想的,当然也不如我想的,那么爱……当初遇见你,你是那么的不同。不同于我认识的任何一个女孩子。就像一道谜题,越是不了解越是有兴趣。之后,我是真的爱上了你,真的,我迷恋你说话

时淡淡的语气,喜欢看你望着我时发亮的眼睛……只是,就这么一生一世的守着彼此过下去,我做不到。而且,你所喜欢的生活方式,那种不是一个人就是两个人的方式,是我没有办法接受的。”

 

“怎么会?我以为你喜欢……”

 

男孩尴尬地笑:“对不起,我因为要接近你,才投其所好说过些迎合你的话。其实……看到女孩惊诧的眼神,他不忍心继续坦诚自己的喜好,却又忍不住地解释:“我也不是要存心骗你,有时候真是巧合。就像我们第一次相遇,我本来是约了人的,哪晓得那个人临时爽约……”

 

“别说了!请,别说了。”她毅然地阻止他自顾自的坦白,再说下去,这场恋爱就如同闹剧了。本来还可以归为日久生厌的自然规律,可他这么说倒仿似是女孩子一厢情愿才导致的愚蠢后果。

 

结局自然是分开,她狠狠痛了一场,花了好长时间才习惯没有另外一个人的日子。然后,日子如流水,润物细无声地抚平了创伤,似乎也迷惑了记忆。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她本来就是一个喜好独处的人。现在的一切不过是回到原点而言,不算差。

 

只是,为什么以前从不觉得一个人的时光是如此漫长呢?为何以前从未意识到形单影只的自己在熙熙攘攘的街头是如此突兀呢?更别说,一个人坐在电影院里,那简直是让周围的情侣活生生地笑话。她开始觉得,或许在自己这样一个繁花似锦的年纪里,孤独真是一件可耻的事。

 

年轻的爱情总是如此,像深冬的一列火车,轰隆隆地压过去,以为很快便会大雪无痕,哪晓得底下是两道又深又重的黑印。有的待到春天便可慢慢融化,而有的,从此终生不愈。

 

 

关键词(Tag): 短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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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蚁和怪胎

偏执狂小姐 发表于 2008-08-11 22:29:36

国有喜事,家有喜事,再回过头来看工作,其枯燥乏味就越发让人难以忍受。

 

有些事真是细想不得,本来也算勤勤肯肯,想着就算不是卓尔不群,好歹也当个中流砥柱。但当时间在工作的挤压下刷刷的过,各种感官喜好随之慢慢地变钝,才猛然醒悟:KAO,这算干的什么破事啊?凡是打工的,这份工作,予你个体而言,其实毫厘不值;所谓业绩,换来物质奖励,那是应得的劳动报酬,如有精神奖励,那纯属虚构。总之,如此过活,百年之后,对你的定义就是一只工蚁,无所谓你搬的是米粒还是树叶,也无所谓你搬得有多好、有多快。

 

所以,每当看到周围那些超级敬业爱业的同事们,如同打了鸭血一样的加班加点开会做文件,我就仿佛看到一群工蚁标兵在我周围忙忙碌碌。而且为了让大家更起劲搬运而且更加只关注脚边事务,标兵们还设计出一堆规章制度,把个小小井底整得跟大千世界似的,让你感叹自己身在其中还没玩好、还没玩够。所以,现在的我就像团坐于一群人当中,玩一个自己其实根本不想玩的game,还假装玩得很高兴,还要说:哇,这game rules实在是设计得太好了哇,我一定要努力得到三颗星!有了三颗星我就可以当工蚁备选标兵了呢!!~

 

话虽如此,我却并没有贬低其他工蚁存在价值的意思。看过卡通片《Bee Movie》吗?主人翁是只与蜂群世界格格不入的小蜜蜂,不愿意接受任何一份对于蜜蜂来讲理所当然的工作。它的这种出格行为最终让它和人类世界有了亲密接触,在它的促使下,整个蜜蜂家族都结束了世世代代的采蜜工作。最终,差点酿成大祸——整个世界的花儿都不再开放。这个故事教育了我们:与众不同是好的,但自个儿high就可以了,没必要鼓动大家跟着一块闹。

 

所以,其实我充分理解普罗大众认真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重要性。想起前几天,单位上一前辈希望我承担某新工作,我立马嚷嚷:“不做,不做咧~ 这个工作一点意义都没有!”他马上一脸诚恳的回话:“小姐啊,我们做的哪件工作是有意义的呀?!不就是养家糊口~”太经典了,简直可以视为工蚁座右铭。确实,蚂蚁搬家、蜜蜂采蜜、老百姓打工,都是为了survive and live better——简单到近乎真理的事实。感谢那些为了踏实生活而辛勤工作的人们,你们维持了这个世界的正常运转。正是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才能允许一些特立独行的蚂蚁或蜜蜂存在,而感谢上帝,一万只这些“怪胎”中间,总有些家伙能干出点伟大的事情来。

 

仅以此文献给那些还在当工蚁但怀揣“怪胎”梦的人,祝你们早成正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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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更新

偏执狂小姐 发表于 2008-06-28 20:50:31

 我一直在反省一件事,特别是在这样长时间消失后我总是反省得特别深刻:为什么我不能像别人一样经常更新呢?嗯?为什么呢?

有人揶揄我是因为忙着恋爱,我辩解说是因为资本家太过压榨。压榨得我把一天当中最黄金的9小时贡献出去后,再外加路上耽搁的1个半小时,能留给自己private life的自由支配时间就少得可怜。我要用它来恋爱(of course),陪伴家人(necessary), 吃饭洗漱外加睡觉(have to)。而诸如看书、看电影、游泳、KTV等一系列的娱乐活动我也是时常想偶尔为之的。 还有还有,朋友,我那些亲爱的朋友们啊,对于你们我万分愧疚,请相信我的疏于联络真是情非得已。所以,也许在不远的将来,会有个party,让我说说谢谢和想念…… 最后,说回写博或写日记或是写anything。我把这一部分视为我最私密的爱好,视为最能安抚我、给我成就感的活动。天知道,我是多么希望每天都能有时间、有心情、有灵感坐到电脑前敲上那么几句啊~ 但如果要选择、如果要舍去,我不得不放弃的就是这个似乎只关系到我,只有我在乎的部分。我是个贪心的老式人,想把该自己做的每件事做好,想make everyone happy,所以常常觉得拉扯、觉得辛苦…… 呵~检讨得太深刻了,一时很无语。

还是快速更新一下吧:

- 莫名其妙的长胖了,而且发现似乎有再也瘦不回去的苗头。开始觉得生物钟这个东西可能真有些节点,过了某一段,某些东西就不可逆转的抽离。那玩意,叫青春。

- 所谓终生大事,会不会是需要考虑终生才有可能下定决心的大件事呢?

- 原以为婚姻是笃定前方有幸福才肯迈出的一步,现在发现它更像是为了前方可能的幸福而拼死一搏的一场赌注。

- 关于家,又有了一个具象化的憧憬。这次,看在我也算本性纯良的份上,不要再落空了吧。

- 长裙子,是的!姐妹们,这一季流行长裙子,素的花的,棉的布的、过膝的及脚踝的,通通败回来吧。配上一双人字拖,要多欧风就多欧风。

- UNO牌,还没玩过吗?小心太out了哦~ 

- 最近出宝的事很多,随便说一个:看电影《钢铁侠》,我因为喝得有点小high而睡着了,只看了个开头和结尾。再去电影院时,我对着买票的BF兴高采烈的说:“我们看钢铁侠吧!”他回望我,眼神很复杂。脑海猛然闪过一些片段,“哦,我们看过了,是吧?”-_-III 

- 常常看着他出神,太surprise了,怎么会是这一款呢?怎么会是这一型呢?由此证明所谓择偶标准肯定是存在的,但不是你的,而是上帝的。

写开了就有很多东西想写,但爆料也不能一次性爆到尽。再说,时间是要钱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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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念是一种病

偏执狂小姐 发表于 2008-05-21 21:35:27

思念是一种很玄的东西

如影随形

无声又无息出没在心底

 

早已忘了想你的滋味

是什么

因为每分每秒

都被你占据在心中

 

平生不会相思

才会相思

便害相思

 

我的思念是一种病

久久不能痊愈

当你在穿山越岭的另一边

我在孤独的路上没有尽头

 

亲爱的你

怎么不在我身边

一个人过一天像过一年

电话再甜美

传真再安慰

也不足以应付不能拥抱你的遥远

我很想为了你快乐一点

 

可是亲爱的

你怎么不在身边

 

我想,我的思念是一种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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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惑,要来请趁早

偏执狂小姐 发表于 2008-05-12 23:45:55

同事家有女初长成,今年6月即将高考。做妈妈的感叹:“此役一过,从此便可不操心了~

 

另一同事反驳:“不操心?!她要随便找一男朋友你会不操心?”

 

“那怕什么,她只要不闹着结婚,我都不担心。人呀,总要轰轰烈烈地恋爱一次吧?~”

 

忍不住拍手叫好,这就是过来人的智慧。早恋算什么,错爱又如何,只要不足以耽误一身,这些都是成长必修课,非得狠狠上过几堂,才能有助于将来修成正果。而过期补修视同白修。

 

随着年纪渐长,多多少少都有了点历史。慢慢觉得,无论好坏,积极点地看,一律都是有用的,而且必要。有些事情是要在一定的年纪发生才能产生它该有的意义,才能累积等值的智慧和技巧。

 

举个比较极端但好懂的例子:

 

所谓禁果,是在懵懂初化时,半恐惧半喜悦下品尝的果子,人类的文明便始于夏娃那第一口苹果。一边是蛇的蛊惑,一边是上帝的禁令。但管他的,咬下去,咬下去!从此有了善与恶,从此明白了美与丑,但如果没有对立面,谁会知道原来身处的是伊甸园。假设那条该死的蛇不曾出现,其实亚当和夏娃还是有可能吃到那个苹果的。因为它总会瓜熟蒂落嘛,拣起来吃好了。掉在地上的果子我们俗称烂果,吃了以后——nothing change,夫妻俩可以继续维持吃了睡、睡了又吃的幸福生活,简称pig lifestyle

 

所以,少男少女之间的爱,不管多幼稚多短暂,它通常会教会我们俩件事:你会爱上怎样的一个人以及怎样去爱一个人。而剩男剩女之间的爱,哪怕真的是第一次,我们也不管它叫初恋,而且它通常伴随着两个问题:你为什么会爱我和我为什么要爱你?这是人成长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复杂化,有些东西你想留也留不住,比如单纯;有些东西即使你留住了,也不见得会升值,比如童贞。

 

然后,再说回那条万恶的蛇——也就是诱惑。诱惑其实很像疾病,有大大小小很多种,有些你可以轻易克服,有些你需要外部力量帮助抵御,有些只要它一来你就直接投降了。但好消息是,一旦你克服了某种诱惑,它就会在你身体里自动种下疫苗,至少长期有效。有些疫苗不妨种得越早越好,带着它们,你至少可以安心的走接下来的旅程。

 

爱与被爱,伤害与被伤害,在该经历这些事情的时候一定要经历;美貌和殷勤,金钱和地位,这些总会来的诱惑,要来,就不如趁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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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回忆,剩下的只是偶尔的想起……(转贴)

偏执狂小姐 发表于 2008-04-09 22:03:12

还有人在写诗吗?还有年轻人在写诗吗?

有吗?没有吗?

看看这一篇,让我回味了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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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

——剩下的是偶尔的想起

莫名的一丝妒忌

是谁正私享伊的秘密

而夜用伤神

抚摩我的心悸


胭脂零乱

春风乏力

悱恻缠绵过后

失了希冀


物尤似

心异

残阳斜照

阑珊太傅故里


几番重沓旧地

前尘俱矣

听少陵行吟

可有风花雪月无题


湘江愈阔

轻舟难系

改变的不是温柔

是河洲采荇韵意


没有回忆

剩下的只是偶尔的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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